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周密的部署。学校在抗击疫情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真实记录,对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凭证依据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是学校档案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确保疫情防控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及时准确、有效利用,现档案馆向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征集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现将疫情防控档案归档范围通知如下:
凡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文件材料、声像、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都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一. 上级单位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批示、指示等。
二. 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督导、检查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
三. 学校及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的相关材料。
四. 学校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批示和讲话材料。
五. 学校印发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文件正本和签发稿。
六. 学校及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通知、方案、议程、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七. 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特色做法,分析报告,统计报表、通报材料、各类简报专报、大事记等。
八. 学校进行卫生检疫、校园管理、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九. 教务部门、各教学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线上线下教学工作的方案、课件等材料。
十. 机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的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材料。
十一. 各单位疫情防控志愿者组织及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十二. 学校在接受各类捐赠及相关资金、物资的调拨、分配和使用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三.学校及各单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类宣传、表彰材料及由宣传部门、社团联、志愿者制作的宣传片等各类音视频资料;
十四. 各类表彰决定、感谢信件、奖状奖杯等。
十五.学校和各单位、个人向疫区捐赠财物的凭证、记录;
十六.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摄影等艺术作品,微博、微信公众号的疫情防控主题推送(截屏);
十七.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使用的出入证(卡)、登记簿、红外体温仪等实物;
十八.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材料。
以上为参考性范围,归档以各单位实际工作所产生为准。在收集整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档案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学校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杨海宁 梁增霞
联系电话:6318074
青海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0年5月18日